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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为红树林立规:“为鸟熄灯”写入法规 已记录鸟类273种

添加时间:2026-11-08  作者:宜昌沛林景观苗木专业合作社小李 浏览次数:

11月5日,《深圳经济特区红树林湿地保护若干规定》正式施行。这部共24条的特区法规,将“为鸟熄灯”、红树林湿地全面保护、碳汇交易等纳入法治保障,为高楼环抱的红树林湿地筑起保护屏障。

深圳是东亚—澳大利西亚候鸟迁飞通道上的重要越冬地和中转站,已记录鸟类273种,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鸟类60种。近期有约100只黑脸琵鹭在深圳红树林过夜,10月29日还首次记录到白额雁。法规明确优化候鸟栖息地及周边区域夜间照明布局与管控,将“为鸟熄灯”的实践固化为制度,防止施工、无人机等活动干扰候鸟栖息迁徙。

法规同时把红树植物群落、滩涂、潮沟、浅水水域及其间栖息觅食的野生动物一并纳入保护,禁止捕鱼、挖捕底栖生物、捡拾鸟蛋等危及红树林和水鸟生存繁衍的活动;擅自占用红树林湿地并造成损害的,由责任人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,修复以自然恢复为主。

在生态价值实现上,深圳于2023年9月完成全国首单红树林保护碳汇拍卖,并陆续推出碳汇指数保险、蓝碳质押融资等工具。此次立法明确建立全市统一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,并推动候鸟迁飞通道沿线城市协同保护,在高楼林立之间共同守护万物共生。

行业视角:红树林是海岸“绿色长城”,以立法保障“护鸟、护滩、护碳”,把生态修复与蓝碳价值转化法治化,为滨海城市湿地保护提供了标本兼治的范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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