添加时间:2026-11-05 作者:宜昌沛林景观苗木专业合作社小李 浏览次数:
人为因素是引发森林草原火情火灾的最主要原因。为打通以往行政、刑事、民事追责分步推进时存在的证据流转、责任衔接堵点,山西省林草局、省高级人民法院、省人民检察院、省公安厅、省司法厅、省应急管理厅近日联合发布《山西省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情火灾行刑民衔接及责任追究规定》,依法严惩相关违法犯罪行为。
规定在全国率先搭建“行刑民”联动机制,实现三类责任同步调查、证据互认、无缝衔接。对火情轻重分类施策:轻微火情依规给予行政处罚;造成生态和财产损失的,区分故意、过失、单位及个人行为,叠加治安惩戒与信用监管;酿成森林草原火灾的,从严落实行政处罚、刑事追责双重惩戒,涉事严重单位纳入失信名单;特险期、高火险期违规用火依法从重处罚。
在损失追偿方面,规定明确火灾扑救开支、灾情鉴定评估费用可由政府先行垫付后向责任方追偿;生态受损的,可由政府及其指定部门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,或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,判令责任人开展原地修复或替代性修复,且当事人已承担刑事责任的,民事赔偿义务不能免除。
为保障落地,省、市、县三级将建立林草主管部门牵头的行刑民衔接联席会议制度,严禁有案不立、压案不查,杜绝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移送、以行政罚款代替民事赔偿等情形,对违规办案人员一并追责。